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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简介
[字号: ] 2017-09-08     阅读次数:671
前城子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简介
 


  一、入党申请人阶段(三项工作)
  第一项工作是激发入党愿望 :
  我们党组织在工作中要有意识地激发、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
  第二项工作是申请入党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手写):
  我们党支部要注意的是,要求入党的人必须由本人提出入党申请。因为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之一是“坚持自愿”,而由本人提出申请,能够反映自愿的原则。
  第三项工作是同申请人谈话,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
档案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的自然情况;入党申请书及递交日期;党支部与其谈话情况及日期;申请入党人的思想汇报等 
  二、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四项工作)
  第一项工作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
  (1)明确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略低于党员的条件。
  (2)认真履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手续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确定,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公示七天以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在申请入党人档案的基础上完善,主要包括《发展对象考察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代、说明问题的材料等内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由党支部妥善保管。
  第二项工作是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1)指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一般2名);
  (2)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如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日活动、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等党内活动;
  (3)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应书面汇报一次,汇报的具体内容根据应结合每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等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项工作是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组长和党支部分别将考察意见认真地填入《发展对象考察表》中。
  第四项工作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
  一是要完善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二是要定期整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对那些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发展对象阶段(三项工作)
  第一项工作是确定发展对象
  1、发展对象的含义
  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并列入发展计划,准备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称作“发展对象”。
  2、发展对象的条件
  (1)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
  (2)政审必须合格,有符合实际的政审报告。
  (3)参加了党组织举办的短期集中培训,经考核成绩合格,基本掌握和理解党的基本知识。
  (4)本人对入党有迫切要求,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
  (5)一贯表现好,基本符合《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标准。
  3、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1)听取意见(分别听取培养人、党小组、党内外群众(公示、座谈会)、(团员需听取团组织意见))
  (2)审阅材料。党支部审阅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
  (3)支委会讨论通过。支委会根据公示、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政治审查和已掌握的各方面的情况,召开支委会讨论(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可由支部大会讨论),明确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委审查确定。
  第二项工作是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通常情况下,要以党支部为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党支部要写出综合政审报告。
  第三项工作是上报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预审的步骤
  1、由支部向上级党委上报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接受短期集中培训材料(合格证明)、《发展对象考察表》、综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每个参与对象签名)、公示情况登记表。(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公示时间在政审之后)
  2、基层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3、审查合格的,再送区委组织部门预审。
  区委组织部门预审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
  四、预备党员阶段(五项工作)
  第一项工作:确定入党介绍人2名,一般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
  第二项工作: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申请人要依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用钢笔或水笔逐项填写。
  第三项工作: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
  第四项工作:上报上级党委审批。
  上报材料:原预审材料+《入党志愿书》。
  上级党委派人去谈话并审批通过后,发放《预备党员考察表》。
  第五项工作: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审批结果后的工作
  1.以光荣榜的形式进行公示
  2.通知本人并与其谈话
  3.及时安排其过组织生活
  (上面3项工作,是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审批结果后需立即做的工作)
  4.协助上级党委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局党委组织进行,每年一次。
  5、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
  6、撰写预备党员考察材料(这项工作主要是在预备期满之前进行)
  五、中共正式党员阶段(四项工作)
  第一项工作是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第二项工作是预备党员转正前支委会的工作
  1、听取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的意见
  2、进行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在支部大会召开前15天将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公示。
  3、支委会召开会议审查讨论,提出建议
  第三项工作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议
  第四项工作是上报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支部大会后,支委会要及时将填有支部大会决议的《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报告(手写)、《预备党员考察表》、思想汇报(一季度一篇,手写)上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五项接到上级党委审批后的工作
  1、将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审批结果。
  2、按照规定处置、保管有关材料
  预备党员转正后,各支部要及时将入党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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