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的 通知》的通知 | ||||
[字号:大 中 小] 2017-09-20 阅读次数:399 | ||||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区委区直机关工委: 近期,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临组通字﹝2017﹞45 号),决定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推行“主题党日”制度。为落实好上级要求,现将通知转发,请各党(工)委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认识,迅速贯彻部署。推行“主题党日”制度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的现实需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有效举措。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落实“主题党日”制度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执行好各项工作制度。 二 要明确任务,科学组织实施。要固定一个时间。各基层党组织可与“党员活动日”“固定学习日”“民情日”等制度相结合,每月固定一天为“主题党日”,须报党(工)委备案,未经审批不得更改。制定一个计划。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工作计划,实行一月一主题,做到工作有谋划、有部署、有成效。开展一个活动。要在前期佩戴党徽的基础上,开展好“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承诺践诺,争上争先,树立合格党员形象。用好一个平台。利用好各级党建可视化信息平台,既给长期外出党员或流动党员搞好服务,又发挥平台的监督管理作用。夯实一个责任。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把相关工作做细做实。 三要从严从实,确保工作实效。各党(工)委要加强工作指导,规范活动程序。要搞好区分,村社区党组织要注意将“主题党日”与“民情日”区别开来,不能混淆概念,相互替代。要留存资料,进一步做细档案整理工作,会议和活动记录要规范完整。要加强督导,区里将不定期对基层党支部落实“主题党日”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对不严格执行规定,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的,将追究有关党组织及负责人的责任。
中共兰山区委组织部
2017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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