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中心夜间值班制度 |
[字号:大 中 小] 2015-03-23 阅读次数:605 |
为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夜间值班管理,确保全社区安全稳定,维护正常工作秩序,预防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夜间值班人员在社区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值班工作,由带班负责人具体负责。 二、值班时间: (一)社区服务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不间断有人值班。上下班空间由看门人员值班,不得空岗。 (二)夜间值班时间根据季节调整,早上离岗必须与看门人员交接。 (三)春节值班另行安排,按照春节值班规定执行。 三、值班工作要求及奖罚措施: (一)夜间值班人员应敢于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对社区一切安全问题负责。 (二)实行轮流值班,当班人员对本班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带班人员负有主要责任。 (三)遇到突发情况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特别重大情况应当及时向居委会主任和党委书记汇报。 (四)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岗,对有事不能按时上岗的,必须向带班负责人请假;因事不能值班的,可以和他人调换替岗。对被巡查无故不按时到岗的,一次性罚款50元。无故不值班的,一次罚款100元。对当班出现集体财产丢失和损坏的,由当班人员经济赔偿。 (五)值班人员要服从带班组长领导,建立值班记录档案,带班人负责情况记录。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无故离岗,保持手机畅通。 (二)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场所下棋、打牌、聚众赌博等,严禁饮酒值班。 (三)值班期间,不得随意带外来人员入内。 (四)认真做好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应对未处理完的工作交接清楚。
201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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