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便民服务内容 |
[字号:大 中 小] 2015-09-17 阅读次数:444 |
一、服务意识。大厅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和大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树立社区机关形象。 二、服务仪表。大厅工作人员要注意仪表仪容,文明礼貌。实行挂牌上岗、站立接待服务群众,杜绝不文明行为。 三、服务语言。坚持文明用语,语言表达清晰、得当,不高声喧哗。严禁使用不文明或污辱性语言。接待服务对象时,要热情周到,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 四、服务态度。要强化服务意识,热情接待办事者,对不熟悉办事程序的要耐心讲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迎查接待时要主动用起立、打招呼的方式接待服务群众。常使用规范语言:“请稍候、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xx材料,我现在把需补充资料的清单给您”“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您慢走,再见”等。 五、服务质量。对办事者问及自己不熟悉的业务和事项时,不能说不知道。对办事者来窗口询问非本窗口范围业务时,应热情地将其介绍到办事窗口,不得推诿。 六、服务设施。窗口及内设办公物品,应按要求统一摆放,不得擅自移动,一切个人物品(除茶杯、笔筒外)均不得摆放在窗口及办公室桌面,以保持大厅窗口的整洁和统一。 七、服务纪律。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嘻笑打闹、不得在办公场所吸烟,不得在窗口内会客,不得从事与窗口无关的工作,不得带小孩上班,不得在办公时间玩电脑游戏。下班后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 八、服务管理。大厅主管领导对规范化服务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采用自查、抽查、互查、暗访等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把检查结果和考勤情况作为考核窗口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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