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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基层代办员服务工作规范
[字号: ] 2017-11-17     阅读次数:390

    为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办字〔2018〕46号)和《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管办发〔2018〕1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切实做好重点民生事项,推动代办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保姆式政务服务,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基层代办员服务工作规范。

    一、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

村居(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服务点)驻地社区、村居居民、企业;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群众、企业。

   (二)服务内容

    主要代办教育、医疗、经管、农技、社保、民政、扶贫、

公共法律以及商事登记、投资建设项目等与群众、企业生产、

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

   (三)服务要求

    1.依法合规。开展代办服务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主动、耐心向服务对象讲解说明,共同遵守法规。

    2.诚实守信。在开展代办服务中,对各类政策解读、业务咨询、服务宣传等都应真实可信,不得虚假误导;涉及到行政执法、收费以及办理过程中有选择项目时,应履行如实、及时告知义务。

    3.公平公正。对服务对象坚持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维护合法、正当权益,不厚此薄彼。

    4.安全便捷。开展代办服务,要对服务对象涉及到的隐私信息、档案文件等资料保密,并要妥善保存,严禁损毁丢失。在代办工作中要做到便民、快捷、高效。

    5.优质服务。主动、热情、友好、礼貌对待每一位服务对象,服务于合理合法诉求,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服务,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文明的形象,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二、工作规范

   (一)行为规范

    1.岗责明晰。在工作场所,应放服务指南、设办事流程、挂岗位牌,基层代办员应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主动亮明身份,方便群众识别、联络,并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2.仪表端庄。基层代办员应穿着整齐,坐姿端庄、立姿优雅、行姿稳重,做到庄重、整洁、得体。

    3.用语文明。代办员开展服务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增强文明礼仪和服务效果,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拉近距离,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4.服务热情。代办员为服务对象服务时,应做到“微笑多一点,话语亲一点,办事勤一点、效率高一点”;对依法依规不能办理的代办业务,要耐心解释说明,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5.办事严谨。代办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职责权限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对超越职权范围的代办事项要及时请示汇报、转接跟踪。

    6.业务熟练。代办员要会熟练使用电脑、政务服务APP帮助群众办理各类事项,熟知政务服务平台中的代办业务,了解相关办事流程和法律法规。

   (二)服务规范

    1.上岗服务早准备。提前做好设备检查准备;提前做好业务单据表格准备;提前到岗到位进入工作状态准备。

    2.代办受理不推诿。对服务对象符合规定的代办需求要即时受理,对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要进行一次性告知,耐心解释说明,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服务对象。

    3.办理事项不积压。在代办服务过程中,按照先后顺序和时限要求进行及时办理,实时跟踪服务,对距离较远、往返困难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服务对象,应该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实行重点服务。

    4.代办结果不出错。严格执行代办事项的政策标准,严格规定秩序,确保结果无差错。建立代办工作日志台账,记录代办环节过程,发现错误及时纠错。办理完毕后,按照有关规定,将办理材料统一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5.代办服务不打烊。在开展代办服务时,积极开展“上门服务”、“面对面”、“点对点”贴身服务,利用政务服务APP开展“自助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丰富代办手段,为企业、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代办服务。

   (三)流程规范

    1.代办服务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无偿、自愿”的代办原则。

    2.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对群众咨询或申办事项,代办员必须及时给予答复、办理和解决;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落实具体经办人办理。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群众办事时,代办员应一次性向办事群众告知相关事项的办事流程、需要提供的书面材料和具体要求等。

    4.实行限时办结制。围绕代办服务的“受理、承办、回复”单个环节,要明确承诺时限;对超时办结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必须及时向申办人说明原因。

    5.实行跟踪督办制。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因及时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汇报,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服务档案,对事项进行全程跟踪协调,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民生事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6、实行代办事项分类办理。对涉及政策咨询、业务流程等可以现场答复的简单代办事项实行“当面办”,即时办结;对涉及其他业务部门,需要多环节办理的一般代办事项,实行“承诺办”,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代办;对于涉及部门较多,办事环节较多,专业性较强的代办事项,实行“跟踪办”,切实保障代办环节有人跟,代办事项有人问,办理结果有人管。

    三、工作纪律

    严肃代办服务工作纪律,打造风清气正、岗责分明、规范有序的代办服务环境,在开展代办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1.严禁工作日饮酒;

    2.严禁在服务时间看手机、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3.严禁推诿、搪塞服务对象等不作为行为

    4.严禁擅自增加办理环节,给服务对象增加不便行为;

    5.严禁泄露服务对象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行为;

    6.严禁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参加服务对象的宴请及其他活动;

    7.严禁滥用职权,侵害服务对象权益的行为

    8.严禁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

    四、工作考核

    1.建立代办员考核评价机制。按照群众、社会、第三方等不同层面,采取多种方式对基层代办员进行定期考核测评,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

    2.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代办员予以表彰奖励。注重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对违反制度规定、群众不满意的代办员要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调整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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