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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务公开

代办员职责
[字号: ] 2018-06-14     阅读次数:343

第一条  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申请,按照志愿委托的原则,为群众提供免费代办代缴代理等服务。

第二条  负责为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协助办理和答复等服务;

第三条  负责入户走访宣传相关政策,发放《便民服务卡》,指导引导群众使用政务服务平台及政务服务手机APP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第四条  负责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帮助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第五条  负责与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沟通联络,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及时将相关申请材料转交。

第六条  负责向申办人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和办结件的登记、发放工作。

第七条  负责做好便民服务事项的登记、归档工作,按时报送每月办件情况,定期如实反馈代办信息。

第八条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便民服务事项、政务服务平台及政务服务手机APP等方面的知识。

第九条  作为公开评议代表,负责收集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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