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干群关系好。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干部依法办事,无违法乱纪、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大多数居民理解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无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
第三章 职责落实
第五条 居委会职责
1、在居委会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目标责任制,全面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3、及时调度听取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4、搞好居委会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的选拔、配备、管理与培训;5、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需求,满足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支出,并根据本村社区实际,探索制定有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措施;6、搞好居民自治工作,按程序制定居民自治章程,按章程签订各项管理合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7、通过各种形式抓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新型生育文化的宣传,使计划生育政策家喻户晓,努力改善群众的婚育观念;8、搞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及协会工作,充分利用协会开展“三生”服务;9、负责对违法生育、政策外生育、外出躲生人员等特大事、要事的落实;10、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计生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制定相配套的措施;11、半年、年终向居民代表和协会会员报告计划生育工作情况12、协调居委会计生办、计生协和团委、妇联、民兵连等组织,在人口与计生工作中履行好各自的职责;13、成立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领导小组,具体指导,落实《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并按《章程》和《合同》兑现奖惩。
第六条 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责
居委会计生办是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负责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办事机构。设专兼职主任、服务员、兼职统计员、宣传员、药管员、信访员。居委会计生办人员不受支部、居委会换届的影响,其具体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规定,协助居两委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2、及时掌握本居委会各自治小组的计生工作,研究提出计生工作具体措施;3、办好人口学校,开展育龄人群“五期”教育,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搞好舆论环境宣传,及时发放宣传品,开展文艺宣传活动;4、做好《一孩服务手册》和《二孩生育证》的审核、审报工作;5、帮助群众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和服务工作;6、及时统计上报计划生育的各种数据,采集群众需求信息,做好婚前培训、婚后咨询、孕前指导、孕期跟踪、生前查体、生后随访等服务工作;7、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定期所要证明并及时搞好服务工作;8、及时掌握实行计划生育户在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并协调帮助解决;9、支持协助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好各类活动。
第七条 计划生育小组职责
设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小组,各自治小组的已婚育龄妇女组成已婚育龄妇女小组,各自治小组计生协会会员组成协会小组,合称“三位一体”小组。各居民自治小组设小组长一人,由育龄妇女担任。其职责是:
1、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组织本辖区已婚育龄妇女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2、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参加镇、居委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做好经常性的管理和服务;3、负责上传下达,及时将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要求传达到户,及时发现汇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协助计生干部制止各种违反计生政策的行为;4、组织已婚育龄妇女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经济项目和少生快富活动;5、听从领导,服从按排,全面完成各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八条 计划生育协会职责
计生协会是协助居“两委”搞好计划生育的群众组织,是实现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重要载体,计划生育协会每届任期三至四年,设专职会长或副会长,居计生协受镇计生协,社区计生办指导,在居两委的领导下开展群众性的“三自”活动和“三生”服务。其职责是:
1、组织会员带头学习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带头勤劳致富,带头联系群众,带头建设文明幸福家庭;2、积极创办“三结合”项目,组织开展争创少生快富文明幸福家庭活动;3、搞好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化解干群矛盾;4、参与婚育政策的执行与管理,参与对计生户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参与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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