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堡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 ||||||||
[字号:大 中 小] 2014-12-17 阅读次数:503 |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坚持党对基层组织和各项工作统一领导的前提下,以扩大基层民主、改进领导方式、提高决策水平为重点,围绕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和保障权益等方面的重大事务决策,定期召开党群民主议事会共商、共议,切实落实党员群众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夯实执政基础。 二、民主议事决策的主要内容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决议; 2、商议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事项的具体措施; 3、商议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报告及社区中长期发展规划; 4、商议涉及本社区全体居民和集体利益的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公共事业建设、社会保障安排、重大财务支出、工程项目建设、各类物业承包、计生指标安排等; 5、对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并提出工作建议; 6、主动听取、搜集、汇总社区党员群众对本社区党的建设及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7、需要提交党群民主议事会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民主议事决策的程序 1、收集意见建议。会前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收集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关社区发展大局、社区居民密切关注的重大事项,及时梳理汇总,并在党群民主议事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2、确定议事议题。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集中整理、遴选,结合社区工作需要和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经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共同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议题。 3、开展讨论研究。在围绕议题进一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召开议事会议,对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和民主讨论,提出具体措施和方案,供社区“两委”决策参考。 4、提请“两委”决策。党群民主议事会形成的议案,交由社区“两委”审定后组织实施或办理。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要认真研究,据实决策,对采纳的议案要积极组织实施,对不采纳的要向议事会成员做好解释说明。重大事项要及时提请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依法、依程序办理。 5、反馈实施情况。党群民主议事会成员要对社区“两委”落实议案情况进行监督,社区“两委”也要及时向全体成员反馈实施情况,并在党务居务公开栏向社区党员群众进行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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