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
[字号:大 中 小] 2014-12-15 阅读次数:1238 | |
餐饮行业,属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现已吸纳2000多万人就业。据中国烹饪协会统计,目前我国餐饮网点达400多万个,其中非公餐饮企业已占全行业企业总数的90%。在市场急速扩张的背景下,除已形成了一批日益做强做大的有规模、有档次、连锁性的大中型餐饮企业外,90%以上的餐饮企业是非公有制小型民营企业。据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对四川、重庆、辽宁、吉林、浙江、江苏、河南、山西、广西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餐饮企业抽样调查,餐饮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多样化,国有、集体企业占17%,股份制企业占28%,港澳台资企业占2%,外资企业占0.2%,私营企业占28%,个体占23%,非公有制企业已占多数;职工队伍年龄结构单一,40岁以下的占99%,40岁以上的仅占1%,表明餐饮行业是吃青春饭的行业,是使用劳动力的最佳年龄期;女性从业人员多,占62%;农民工多,占52%;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高中、初中及以下的占75%。据对全国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25份职工抽样调查问卷统计,目前餐饮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仅为59%。较有规模的餐饮企业(约占企业总数的10%)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大、中型餐饮企业(用工200人以上的大店),能按照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统一劳动合同范本格式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在一些经营规模小、效益不太好、用工不规范的民营企业中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劳动合同签订率很低。如山西省大同市90%的餐饮小企业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辽宁省沈阳、鞍山、锦州、丹东、辽阳、阜新、葫芦岛、开原等市14499家餐饮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为2761家,只占餐饮企业总数的19%。有20%的劳动合同条款不齐全(包括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范本),其中缺少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款项的占有较大比例。有94%的职工反映工作条件不符合劳动合同要求,突出问题是“工时长、休息少、工作量大”。70%的职工希望工会在“敦促、指导、帮助、法律监督和普及教育”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希望工会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的具体指导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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