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商城国际副食城 关于“切实加强食品行业自律认真做好食品安全自查” 的通知 | |||||
[字号:大 中 小] 2017-02-04 阅读次数:702 | |||||
各食品经营商户:
1月23日晚,省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栏目报道了我市场××商户销售的“开心果”有漂白现象,涉嫌存在食品质量问题。在接到信息通报后,我市场于24日配合兰山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赴该场所进行了检查,责令该商户立即进行停业整顿,并现场抽取了5批次样品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实验室检测。对该场所从业人员在推销产品时,在不掌握、不清楚产品工艺流程的情况下随口使用的不当言论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该商户何时可以正常营业待食药监局调查核实后另行决定。
一、各食品经营者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际副食城食品安全商超化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的法规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二、各食品经营场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区域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彻底排查本经营场所范围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自律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各食品经营场所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要切实做到不漏一个部位、不掉一个环节,全方位、无死角、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搞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认真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各食品经营商户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销货记录制度,要掌握了解并清楚食品生产企业在制作食品时的生产工艺流程及原料配备等一系列技术知识,以便向消费者做正确的销售宣传,避免“口无遮拦”式的言论误导消费者现象发生。要使用统一规范的“一票通”销货凭证,认真查验上游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质,检查每批次食品的进货单据及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备、存档。 五、各食品经营商户要严防小媒体、职业打假人等钓鱼式采访、钓鱼式购物等行为,要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坚决做到不听、不问、不传,切实维护市场的良好形象,维护市场广大商户的利益。对于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经营并被新闻媒体曝光损害市场声誉的商户,市场开办方将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取消其继续经营资格,逐出市场! 望各食品经营商户要认真对照通知精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卖合格食品,挣良心钱,积极营造“讲质量、讲安全、讲诚信”的市场经营环境。
临沂商城国际副食城 201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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