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防范制度 | |||
[字号:大 中 小] 2016-11-10 阅读次数:618 | |||
一、以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为重点,高度重视,严密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进行捣乱破坏活动,实现“零进京、零滋事、零插播、零失控”目标。 二、不断完善社区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加强不安定因素和不稳定人员的排查工作,严防“法轮功”人员进京滋事、失控出走、串联煽动、规模聚集和极端事端的发生。 四、及时发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及时掌握邪教组织的基本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邪教组织的渗透与扩散。针对邪教团体、个人及时采取行政或司法手段,予以有效处置。 五、发现邪教活动后,及时对蒙骗的信仰者、追随者进行教育和劝说工作,帮助他们及早脱离邪教的控制,紧急情况下,协助有关执法机关依法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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