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 | |||
[字号:大 中 小] 2016-11-26 阅读次数:651 | |||
社区各属地单位、居民小区、全体居民 根据《临沂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我社区研究决定,将于2016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对所属辖区单位、居民小区、社区居民启动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具有兰山区户籍或在本辖区常住取得有效居住证明的非本辖区户籍人员且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所有参保缴费人员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所辖社区核实确认参保缴费信息, 三、2016年参保缴费为每人150元,2016年3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或【续费】须承担全额保险费即每人560元,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落户参保缴费为每人150元。 四、2015年12月31日认定的: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以及70周岁以上(194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参保缴费由政府全额代缴。
特此通知
银雀山街道三合屯社区 2016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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