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制度 |
[字号:大 中 小] 2017-10-09 阅读次数:309 |
前城子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制度 为加强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联系,共同研讨社区发展,促进社区资源共享,化解社区内各种不和谐的因素,特制定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制度。 1、社区议事协商会议成员由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民间组织等方面的代表构成,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主任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 2、社区议事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讨论社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社区管理提供有关意见和建议;积极化解社区内各类不和谐的因素,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资源共享,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3、社区议事协商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可不定期召开(每年至少两次),会议重点对社区内居民普遍关注的大事进行协商、研究,对涉及社区重大公共事务的有关决策进行前期论证,并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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