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善爱之家·最美残疾人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 ||||
[字号:大 中 小] 2017-10-20 阅读次数:822 | ||||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营造理解、尊重、关爱残疾人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 “善爱之家·最美残疾人家庭”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挖掘残疾人自强自立、残疾人家庭互助互爱的生动典型,展示残疾人家庭传承家庭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形象,以点带面,鼓励广大残疾人家庭相亲相爱,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更加生动的实践,为扶残助残营造更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对象为通过婚姻和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两人以上的合法家庭,不含单独立户;户主为兰山区户籍、本人或直系亲属中为残疾人,(指持有兰山区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残疾人家庭成员间相濡以沫、团结和睦、阳光温暖;对家庭残疾人长期不离不弃、守护相助、真诚关爱,充分彰显残疾人的人生尊严和生命价值。 3、家风淳朴、崇尚新风,家庭互助事迹生动感人,热心公益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代表性、典型性,在当地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美誉度。 4、家庭成员无违法乱纪及重大不良记录行为。 三、评选数量: 全市评选10个残疾人文明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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