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 |
[字号:大 中 小] 2019-09-19 阅读次数:468 |
(一)指导所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 (二)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协助落实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工作任务; (三)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 (五)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和思想稳定等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名退役军人; (六)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生活、思想动态等详细情况; (七)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间题,协调组织做好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等工作; (八)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 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九)完成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
(一)推动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做好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转接、退役军人党员摸排 登记、教育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以及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 (四)全面摸清本村(社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生活、困难诉求、重大变故等情况,并及时向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反映; (五)当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 (六)做好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等具体事务工作; (七)配合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八)完成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置标准
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要设置专门办公和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室和档案资料、会议活动、荣誉室(墙)等功能室或分区。 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可单独设立场所,也可与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等合署办公。 镇(街道)和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匾内容为“某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某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结合当地情况,可为竖牌或方牌。竖牌为白底黑字,字体为“方正宋黑简体”;方牌要分两行书写,第一行书写地名,黑体、黑色,第二行在牌匾中间书写“退役军人服务站”,大字、红色,字体为“方正宋黑简体”。 镇(街道)服务站应配备电脑(包括专用涉密电脑)、信息采集等必要办公设备,统一接入政务外网或协同办公,有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资料柜、档案柜等办公家具;具备饮水供应、休息等侯等服务设施;应参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保障公务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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