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家屯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股权设置办法(草案) |
[字号:大 中 小] 2018-12-04 阅读次数:267 |
根据《傅家屯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区股权设置办法。 一、本次股权设置的范围 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股权设置及配置 (一)不设集体股权,只设个人股权。 (二)个人股权,凡确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每人配置1个基本股。 (三)配股情况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置备股东名册,归档备案。 三、股权管理 (一)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人)的股份确定后,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居民户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所有权仍属于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 (二)“资产股权”可内部馈赠和转让,但不得抵押、不得抽资退股不得抵顶债务。社区居民股份不得向本组织外转让,股份单个主体受让股权不得超过总股份的5%。馈赠和转让时,必须经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股东所持股份,随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増减和发展情况升值或贬值。股权实行静态管理,即股权享受对象和股份不随人口变动而增减。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包括直系子孙落户、合法婚姻落户、依法收养落户、政策性移民落户等),可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四、公开公示结果 社区将居民代表大会审核通过的股权设置办法及时向群众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五、确认备案 社区股权设置办法公示无异议后,报街道审批,经街道审核批复后备案。
傅家屯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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