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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服务指南
[字号: ] 2018-08-29     阅读次数:272

一、事项名称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服务。

二、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六条:“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

四、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五、申请材料

(一)本人户口薄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

(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4张(带身份证号码);

(三)1-2级残疾人还应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四)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五)参保变更登记的需要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六)补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应到村(居)填写《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六、基本流程

参保缴费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村居或镇街(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参保缴费。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标准全区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由政府给予缴纳。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政府补贴标准:从2015年起执行下列政府补贴标准: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40元;选择300元、5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50元;选择6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60元。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临沂市兰山区社保服务大厅一楼(临沂市兰山区考棚街18号)。

(二)电话咨询:

兰山区社保服务大厅一楼0539-8226771

兰山街道办事处人社所8039316

银雀山街道办事处人社所8156096

金雀山街道办事处人社所6375685

柳青街道办事处人社所6379856

白沙埠镇人社所2910105

枣园镇人社所8633080

半程镇人社所291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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