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 知 | |||
[字号:大 中 小] 2018-07-12 阅读次数:916 | |||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商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 慈善事业,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18 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 2018 年“慈心一日捐” 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疗卫生机 构、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等单位及其干部职工;民营企业、个 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鼓励离退休干部职工 参与捐赠活动。 二、时间安排 捐赠活动自通知下发之日开始,7 月 20 日前为宣传动员阶段,7 月 21 日至 8 月 31 日为集中捐赠阶段,9 月 1 日至 10 月31 日为总结阶段。 三、捐赠数额 倡导干部职工自愿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参考计算公式:捐赠数额=实发工资数X13 月÷12 月÷21.75 天。初步测算参考金额为县级干部 300 元,科级干部 200 元,工作人员 100 元);盈利 单位捐赠不少于 1 天的利润,多捐不限,机关和事业单位可捐赠节约的办公经费。 四、捐赠方式 捐赠活动本着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 鼓励奉献的原则,以捐款为主。个人捐赠的可以设立专项慈善救 助基金;企业可以设立定向冠名基金,开展专项救助活动。 各级各部门在完成善款的收集、整理工作后,将善款及捐赠台账交至区慈善总会。 捐赠地址:金雀山路 57 号 11 号楼兰山区民政局财务科。账户全称:临沂市兰山区慈善总会。 银行账号:800001306005000000525 。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 爱心电话:8318138(慈善办)、8198262(财务科)。 五、捐赠用途 本次“慈心一日捐”活动各镇街道(经开区)的善款将全部 定向用于本镇街道(经开区)的救助;其余善款由区慈善总会统 筹救助。所得善款用于全区助困、助学、助老、助医、助残、助 孤等扶贫济困工作的比例不少于 50%。 六、税务优惠政策 公司和其他企业捐赠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捐赠的,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享 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 税所得额 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捐赠活动。要召开专题会议,切实搞好捐赠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要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带头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形成联动效应,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新闻媒体要切实做好“慈心一日捐”活动的宣传工作,倡导慈善精神,强化慈善意识,增强企业、公民奉献社会的意识和帮困扶贫的社会责任感。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区慈善总会要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 关规定做好善款的收集、整理和公示工作。其他任何机构不得组织开展慈善捐赠活动。要切实加强对捐款的管理使用,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及时公布捐赠的接收、使用情况,接 受社会监督,确保捐款用到实处,提高慈善捐赠活动的社会公信力。
中共兰山区委办公室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7 月 1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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