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园社区民主协商制度 |
[字号:大 中 小] 2022-04-19 阅读次数:214 |
1、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委员会密切联系并认真听取社区单位、社区居民和社区内其他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工作委员会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针对居民和社区单位反映的问题、民主协商议事委员会提出的提案、社区工作委员会提出的议题和社区内的重大事务,进行调查研究和讨论协商,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供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社区工作委员会决策时参考。
3、通过多种形式,对社区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以及社区其他组织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政府备职能部门在社区的工作情况实施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5、协助社区党组织、社区工作委员会做好与社区单位的关系协调、支持、督促、协助社区单位和备类社会组织不断增加对社区的各类投入。
6、年终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并对年度社区发展规划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7、民主协商议事委员会成员按楼层或单位分片负责,定期联系片区群众。每月至少征集一次所负责片区群众的意见,同时负责向社区居民委员会转达片区群众的需求和意愿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片区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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