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园社区民主评议制度 |
[字号:大 中 小] 2022-06-04 阅读次数:476 |
一、民主评议每年1次,由社区党总支组织,居民代表、党员均需参加。 二、评议内容:主要是对居委会干部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测评,重点考核工作成绩。 三、居委会干部要向参与评议的居民作述职报告,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 四、采取措施:对民主评议中不称职得票超过1/3的居委会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连续2年不称职票超过1/3的给予警告;对连续3年不称职票超过1/3或当年不称职票超过半数的居委会干部,由上级领导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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