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园社区民主听证制度 |
[字号:大 中 小] 2022-06-08 阅读次数:379 |
一、推选民主听证制度,是落实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重大举措,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纽带。 二、民主听证会每年召开1次,时间安排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可随时召开。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一般为全体党员和居民代表,也可扩大到年满18周岁以上居民,选择对象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选定。 四、主要内容为居民委员会报告前阶段的主要工作情况,特别是财务收入、重大实事项目和相关政策的实施情况等,并接受居民的质询和诉求。 五、会前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要。 六、会后必须及时召开居委会“两委”联席会议,认真梳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落实具体的解决措施,对其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提交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有些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出面协调解决的问题,经“两委”会研究后,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要求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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