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园社区居委会廉洁工作制度 |
[字号:大 中 小] 2022-10-29 阅读次数:576 |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肩负着密切党群关系、政群关系的使命。为使社区居委会廉洁、高效、全心全意地为居民群众服务,并规范其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守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相关的法规、规定。 二、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无私奉献、克己奉公,努力工作,尽职尽责,多为居民办实事,积极为居民排忧解难。 三、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管理及使用按照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办法和程序执行。 四、依法工作,廉洁自律。在为居民办事中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和为亲友、他人谋取私利。在工作中做到态度和蔼,服务热情,秉公办事,讲求效率。 五、不乱设收费项目。不允许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其亲友直接参与社区各项经营活动。 六、不允许私自截留或坐收、坐支各种需上交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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