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园社区档案管理制度 |
[字号:大 中 小] 2022-03-05 阅读次数:393 |
1、 根据《档案法》 的规定,在本社区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本社区工作情况、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包括图表、簿册、声像材料等)均属收集归档范围,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2、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格式符合国家规定,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不得用红黑水、蓝圆珠笔、铅笔、复写纸书写。 3、 外出学习、开会、考察等活动中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在差旅费报销前移交档案室。 4、 移交文件材料应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清点核对后签字,各存一份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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