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
[字号:大 中 小] 2021-09-03 阅读次数:270 | ||||||||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申领条件: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受理时间:每季度末;所需材料: 1.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或工资发放表; 2.《临沂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表》; 咨询电话: 8223227受理单位: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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