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
[字号:大 中 小] 2021-09-02 阅读次数:246 | ||||||||
在兰山区行政区划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高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后、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当地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 1.用人单位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报或到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2.人社部门查验申请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经审核无误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82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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