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
[字号:大 中 小] 2018-07-18 阅读次数:332 |
作者: 时间:2018-07-18 点击数:4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省统计局2017年度统计年报,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9305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8081元。在确定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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