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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字号: ] 2021-07-05    阅读次数:191

    一、事项名称

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1.《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

2.《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

3.《山东省民政业务基本服务规范》(鲁民〔2011〕60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金雀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办理条件

1954年11月1日国家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未享受到“核算退休金时军龄计算为工龄”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待遇的退役士兵,均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五、申请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退休金)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山东省军队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审批表》一式两份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社区居委会审核;

金雀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

(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审核。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金雀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电话咨询:0539—637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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