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政策57问——11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字号:大 中 小] 2022-06-15 阅读次数:820 |
44、哪些人员属于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答:指现役军人死亡,经相应的军队政治机关确认为因公牺牲军人后,其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经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其遗属也属于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45、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发给定期抚恤金? 答:定期抚恤金是指国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按月发给一定标准的抚恤金,用以抚慰遗属,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申请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待遇需满足以下条件:(1)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2)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来源的;(3)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46、因公牺牲军人遺属死亡后丧葬补助费如何计发? 答:享受定期抚恤金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死亡后,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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