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政策57问——9烈士老年子女 |
[字号:大 中 小] 2022-06-17 阅读次数:294 |
36、享受烈士老年子女定期生活补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凡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无退休金或养老保险待遇)、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可享受烈士老年子女定期生活补助待遇。 37、烈士牺牲后他人给烈士过继的老年子女能否享受烈士老年子女待遇? 答:不能。他人给烈士过继的子女,与烈士没有建立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不能享受烈士老年子女待遇。 |
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