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政策57问——4在乡老复员军人 |
[字号:大 中 小] 2021-06-22 阅读次数:717 |
18、什么是在乡老复员军人? 答: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19、在乡老复员军人分为哪几个时期? 答:在乡老复员军人分为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和建国后(1949年10月1日至1954年10月31日)三个时期。 20、如何申请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待遇? 答:此类人员有严格的时间限制,申请人须提供确实在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有效证明。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1)申请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复员证原件或复员登记表(履历表)原件;(3)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4)能够证明自退出现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本人申请到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 经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报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 21、在乡老复员军人去世后,配偶能否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 答:国家层面现行政策暂无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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