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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需材料
[字号: ] 2015-02-03    阅读次数:766

  3-14周岁

  1、一家三口的户口本、服务手册、出生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男女双方单位出具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说明未办理原因,分管领导及计生主任签字)

  3、查体(B超+妇科)或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出具的“不宜落实措施证明”。

  4、微机条

  1-3周岁

  1、户口本、服务手册、出生证明、微机条;

  2、查体(B超+妇科)或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出具的“不宜落实措施证明”。

  3、计划生育管理单位出具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说明未办理原因,分管领导及计生主任签字)。

  不到一周岁的

  1、服务手册、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微机条。

  2、查体(B超+妇科)或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出具的“不宜落实措施证明”。

  社区或单位计生办审核后,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花名册”,报街道计生办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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