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跨市转移如何办理? | |||||
[字号:大 中 小] 2020-03-29 阅读次数:305 | |||||
答: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的通知》。 办理流程:①原单位停保后,持养老保险手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领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放弃补缴需填写《放弃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请》,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缴费凭证;②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完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加盖公章),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③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接收后,发出联系函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不符合接收规定的,说明不能接收原因;④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生成信息表至新参保地、转出基金;⑤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审核无误录入信息,通知参保人员。 办理时到沂蒙路173号或北京路33号社保服务大厅转移窗口交验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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