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
[字号:大 中 小] 2017-05-30 阅读次数:749 |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可以分为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几个阶段,具体工作流程为: 一、申请阶段 (1)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派员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党组织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1个月内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召开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大会(农村实行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公开差额推荐,公示不少于10天) (2)填报《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备案(编号管理)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 (1)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端正入党动机(在线学习不低于12学分/季度,思想汇报1季度1次)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 (4)认真填写考察写实意见 四、民主确定发展对象 (1)召开发展对象民主推荐大会(从备案的全部培养考察1年以上的积极分子中推荐) (2)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填报《党员发展对象公示表》 (4)党支部报送发展对象名单 (5)对农村干部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入党进行提前申报预批 五、对发展对象进行备案预批 (1)党委审查备案,上报发展对象情况一览表、结构分析表、预批表 (2)县委组织部审查 六、确定入党介绍人 应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七、进行政审 (1)进行政治审查(未经政审,不能发展入党) (2)了解发展对象的计划生育情况、违法违纪情况(异地发展的,需征求户籍所在地党组织的意见) (3)撰写综合政审报告 八、党委预审 (1)党委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2)党委预审、上报预审表 (3)报县委组员办审批 九、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 (1)进行培训(由党委组织,时间不少于3天) (2)考试(各党委可自行组织,县委组织部每季度组织1次) (3)对培训考试情况建档立案 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审查,集体讨论认为合格的,发放入党志愿书) 十一、填写入党志愿书草表 (1)发放《入党志愿书》草表 (2)填写《入党志愿书》草表 (3)入党介绍人填写意见 十二、接收预备党员 (1)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 (2) 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3) 总支部审查《入党志愿书》并填写意见 (4)党委审查并上报材料 十三、组织员谈话 (1)审查材料 (2)安排谈话 十四、县委组织员办公室审批发展对象 (1)填写谈话意见 十五、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1)召开党委会 (2)党委填写审批意见(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3)党委填发批复(三个月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六个月) (4)向党支部通报党委审批结果 十六、县委组织部备案 十七、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 十八、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一般由基层党委组织进行) 十九、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二十、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6)填写决议报批 (7)党支部将材料报党总支审查并填写意见 (8)党委审批(三个月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六个月) (9)党支部接到党委审批结果后,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二十一、入党材料归档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考察材料等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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