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方面重点工作的有关要求 |
[字号:大 中 小] 2015-04-24 阅读次数:276 |
今年我区将开展“党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在发展党员方面,重点是着力解决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的问题;在党员管理方面,重点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现就做好今年我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重点工作要求如下: 一、发展党员方面 前期,组织一科将汇总的我区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的台账发给了各镇街(园区),要求各镇街(园区)根据自己掌握的发展党员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核对,并对这些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的积极分子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梳理汇总出了台账。通过台账可以看出,目前我区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的数量还比较多:存在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行政村党组织共92(189)个,其中九曲街道15(26)个、相公街道20(32)个、汤头街道33(63)个、汤河镇5(10)个、郑旺镇19(34)个(凤凰岭街道、太平街道、八湖镇和河东工业园区已经没有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行政村);存在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自然村党支部共236(405)个,其中九曲街道29(40)个、凤凰岭街道22(33)个、相公街道30(45)个、汤头街道50(100)个、太平街道17(27)个、汤河镇28(38)个、八湖镇28(51)个、郑旺镇31(63)个、工业园区1(8)个。(具体见附件) 今年在发展党员方面,部里将对多年没有发展党员和没有入党积极分子的村进行重点督导。 一是着力解决部分村长期不发展党员的问题,实行长期不发展党员约谈机制。根据发展党员计划安排,重点销号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今年的任务是要至少销号三分之一不发展党员村,各党(工)委要根据各自不发展党员的行政村和自然村的数量,合理安排。现在市里的发展党员计划还没有下来,前期也已经安排各镇街(园区)党(工)委可以根据已经梳理掌握的入党积极分子台账和各自村(社区)“两委”换届及换届后的实际情况,按照去年发展计划的一半,先行安排发展,等市委组织部的发展计划下达以及部里对名额进行分配后,再按计划全面开展。今年各党(工)委可以继续分批发展,但发展工作任务要在10月底前完成。批次尽量集中一些,不要过于分散。下步,将对常年不发展党员或不服从发展党员工作安排的相关党组织或责任人进行约谈。 二是着力抓好抓实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强化落实农村积极分子集中公推制度。作为党员队伍的“蓄水池”,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各镇街(园区)党(工)委和村级党组织要层级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完善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各党(工)委要根据之前上报的对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入党积极分子调查摸底的情况,按照2010年下发的《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于对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实行集中公开推荐的意见》规定,对没有入党积极分子的村,结合村情和村级规模(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不少于5名,1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少于人口总数的5‰;应有一定比例的女性),至少推荐3-5名入党积极分子。这项工作要在7月底前完成。从4月份开始,各党(工)委要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各上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只上报电子版备案表),部里会根据各党(工)委之前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摸底情况进行销号。另外,全年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要在11月底前完成,各党(工)委要在12月初将汇总的《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备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组织一科,纸质版上报时,要经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审阅签字,并加盖党(工)委章。 各镇街(园区)要认真落实好发展党员“五项制度”、“六制”管理制度等,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要注重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注重优化结构、合理分配发展比例。 二、党员管理方面 今年开展的是“党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年”,在党员管理上重点是党员队伍规范。首先是在把关入口上,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要求、责任追究方面的制度规定,区里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河东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河东区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两个文件作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依据。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同时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其次是在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各镇街(园区)前期也都开展了党员轮训,下一步要将教育培训常态化、制度化,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增强培训的实效;另一方面要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部里也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分类转接要求,并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第三是在畅通出口上,结合前期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部里将制定《关于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前期我们在汤河镇旦彰街做了试点,除名了一名不合格党员。下步,各党(工)委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稳妥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 三、其他方面 市委组织部拟于4月份对各县区(开发区)贯彻落实《细则》情况进行检查,每个县区(开发区)抽取一个乡镇(镇街),实行村村到全面普查,检查情况会向县区委书记通报。我们马上也要制定全面检查工作方案,并对我区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细则》,执行发展党员计划,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发展党员,落实责任、严明纪律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各镇街(园区)要根据要求,抓紧部署做好《细则》的贯彻学习。前期部里已经将中组部新修订的《细则》下发到各镇街(园区),各党(工)委要及时将《细则》印发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并将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和每一个负责人。近期,部里将对全区发展党员负责人员及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中业务培训,各党(工)委也要及时开展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相关人员的集中轮训。这项工作要在4月底前完成,并及时上报培训情况。
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组织一科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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