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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

2014-2015年度冬春党员集中轮训
[字号: ] 2015-04-23     阅读次数:488

为认真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要求,切实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今冬明春对农村、城市社区党员开展集中培训的通知》(临组明电〔20151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区今冬明春党员集中轮训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任务

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从严治党部署要求,通过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冬春集中培训,大力抓好党员队伍理论素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促进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

按照“全员覆盖、分级负责、按需施教、注重特色”的要求,对全区农村党组织书记、全体农村党员进行一次普遍轮训。区委组织部负责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各镇街园区党(工)委抓好其他村干部和全体党员集中轮训,并指导好各村级党组织开展好党员集中学习。

1、培训对象。基层党组织书记,农村(城市社区)党员。

2、培训主要内容。党员集中培训主要安排以下内容:①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学习贯彻,重点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从严治党部署要求;②《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及有关政策;国家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及典型案例⑤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工作安排;⑥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和致富技能。

村居干部集中培训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①村“两委工作制度和村干部基本职责;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相关制度;③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农村党务工作知识;⑤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关政策和典型案例;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

三、培训方式和时间安排

从2015年1月中旬开始,充分利用流动党员春节返乡的有力契机,利用3个月的时间,由区、镇、村分级负责,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辅导、现场教学、集中学习、结对帮学等形式,分批分期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农村党员进行全员集中培训。

1、第一阶段(1月10日-17日):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

着眼于建设一支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依托区委党校,由区委组织部负责,举办4期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示范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和现场教学等方式,对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集中培训。

培训班邀请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委党校等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和村干部履责、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惠民政策解读、农村土地和农业发展政策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

神解读等内容作辅导报告。培训期间组织参训学员到市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党风廉政教育。

2、第二阶段(1月20日-2月中旬):村干部和党员集中轮训

依托各镇街园区党校,由镇街园区党(工)委负责,根据各镇街园区农村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具体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全体党员集中轮训计划和工作方案,提前一周(原则上不晚于1月25日)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后实施。集中轮训要合理安排培训班次,可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辅导、现场教学等形式分期分批进行,每名党员集中轮训时间不少于1天,累积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对全体党员的轮训,具备集中教学条件的可由党(工)委统一组织,集中培训;不具备集中教学条件的,可以规模调整合并社区或管理区为单位采取灵活方式进行。2月中旬,举办1期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班,区委书记为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上一次党课。

各镇街园区培训班可邀请区委党校讲师、市区选派“第一书记”、上级部门专家领导、镇街部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先模人物等作专题辅导报告;镇街园区党(工)委书记要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党员权利与义务、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内容,为参训学员上党课,党课讲稿要报区委组织部审核把关;班子成员也要结合各自工作分工,分别为学员讲党课。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为党员上党课,党课讲稿要报上级党(工)委审核把关。

3、第三阶段(2月中旬-3月下旬):党员集中学习

以村(社区)党组织为单位,依托党员活动中心和党员干部

现代远程教育等信息化平台,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集体学习。党员人较多的党组织可分期分批进行。集体学习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领学解读有关学习材料,组织观看《焦裕禄》、《雷锋》、《力量》、《永恒》等教育教学片,开展专题讨论;选派“第一书记”要全程参与任职村集中学习,为党员作1次专题辅导报告;每名党员要结合参加集中培训、学习情况和个人实际谈认识、谈体会,写出个人学习心得。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党员,所在村党组织要实行送教上门,对常年外出的流动党员,要采取电话联系、邮寄学习资料等方式,落实好学习任务,并适时安排补课。

开展集中学习要与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每名党员要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列出的整改问题情况进行“回头看”,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整改落实情况和“回头看”情况,要作为学习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向全体党员通报。

4、第四阶段(4月中上旬):总结回顾

今冬明春党员集中培训工作进行阶段总结,认真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村干部和党员集中培训的长效机制。集中轮训、集中学习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总结报告。镇街园区开展党员集中培训总结报告要于4月10日前报区委组织部。

有关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工)委要把党员集中培训工作作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任务,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巩固活动成果的重要抓手,专题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

人职责,把做好今冬明春党员集中培训作为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的重要载体,推动责任落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加并组织开展好党员轮训。区里将把党员集中培训作为镇街园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区委组织部将约谈相关责任人。

2、要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集中培训和学习的督查指导,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建立党员参加集中培训情况纪实制度,把党员参训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对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区里将通过情况调度、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镇街园区、村级党组织党员集中培训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化、长效化。

3、要夯实工作保障。集中轮训前,各级党组织要对所辖全体党员基本信息进行认真核实,逐一落实每名党员参加集中培训的党组织。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展党员集中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部署要求,强化舆论引导,形成大抓党员集中培训的浓厚氛围。要落实各项保障,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好培训场所、课程、师资等事项。区里将从财政和党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各镇街园区党(工)委也要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村干部和党员集中培训,不得向农村党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增加村级组织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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