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 |
[字号:大 中 小] 2014-12-15 阅读次数:767 | |
新华社电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通知》强调,临时救助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开展临时救助要坚持应救尽救,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建制;要将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列入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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