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区工作)对标达标 完成情况责任卡的通知 |
[字号:大 中 小] 2014-12-15 阅读次数:377 |
各区(高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市住建局、司法局、文广新局、教育局、人社局、卫生局、公安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综治办:
按照市创城指挥部领导要求,为了全面掌握全市各区、高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区工作对标达标情况,要求各区、高新区按要求认真填写并上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区工作)对标达标情况责任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要求:
(1)各区、办事处和社区要实事求是填写责任卡,由市、区两级指挥部备案并作为问责之用。如所报对标达标情况,被市督导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虚报不实等现象,将呈报市领导,在全市通报上报单位和上报卡审核责任人;如在省测评组近期组织的模拟测评中发现虚报不实现象,市委、市政府下发通报,并追究上报单位和上报卡审核人的责任;如在国检过程中因填报不实导致减分,市委、市政府将对上报单位和上报卡审核人进行责任追究。
(2)本次填报,各区只填报已申报的社区。表格中所有项目均要全面据实填写,不能有空项、漏项现象,上报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上报卡审核责任人亲自签字。涉及市、区直属单位、部门的项目,由区指挥部协调落实单项责任人。
(3)要按时上报,不得延误。
(4)各区、高新区要按各社区进度加强督导,建立台账、挂图督导;各社区(小区)在上报责任卡的同时,要将此卡按样式复制公式于社区显著位臵。
二、上报时间:2011年7月25日12:00前。
三、上报单位:两卡由各区汇总填写后,一式两份分别报至市创城工作社区综合治理部和市创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社区综合治理部联系人:党开春、吕跃红 联系电话: 15383251092
创城办公室联系人:陈健、杨新 联系电话: 2859089
附件: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区(社区工作)对标达标情况责任卡(区级汇总表)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区(社区工作)对标达标情况责任卡(分社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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