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受理初审上报 | |||||
[字号:大 中 小] 2016-01-04 阅读次数:634 | |||||
申报材料: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独生子女死亡及三级以上残疾证明 办理程序:本人申报→社区调查核实→民主评议→街道资格确认→公开公示→报区计生局审批→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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